通知公告

關于啟動海澱區第十批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意向登記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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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澱區保障性住房家庭:

    為解決我區已通過審核獲得廉租住房、經濟适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及保障性住房備案資格家庭的住房困難,結合保障家庭及籌集房源情況,現就我區第十批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意向登記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況
    此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共3個,房源共計2235套,其中小套型465套,中套型463套,大套型1307套,房源具體情況如下:
    1、馨瑞嘉園項目,位于海澱區上莊鎮,地處上莊路與沙陽路交彙處東北角。該項目房源共計771套,其中小套型396套(建築面積65㎡左右),中套型149套(建築面積80㎡左右),大套型226套(建築面積90㎡左右)。該項目租金标準暫定為30元/建築平方米·月;
    2、凱盛家園項目,位于海澱區溫泉鎮,北臨規劃安陽南路,西、南臨溫泉路,東臨雙坡路。該項目房源共計235套,其中中套型119套(建築面積78㎡左右),大套型116套(建築面積80㎡左右)。該項目租金标準暫定為32元/建築平方米·月。
    3、辛店B08項目,位于海澱區西北旺鎮辛店村。該項目房源共計1229套。其中小套型69套(建築面積32㎡左右),中套型195套(建築面積42㎡左右),大套型965套(建築面積56㎡左右)。該項目租金标準暫定為33元/建築平方米·月。
    承租上述項目的家庭,符合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申請條件的,可向原申請街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交材料,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
    此次意向登記不針對指定項目進行登記,一經登記,即視為家庭同意按照搖出的選房順序号在三個項目中選租對應套型房源。
    意向登記結束後,将根據意向登記家庭數量和房源套型數量确定是否可以升降檔選房。
    二、入圍條件
    此次配租對象為:2014年4月30日前(含)已按照“三級審核、兩級公示”程序通過市級備案且尚未配租配售的保障家庭。
    已參加市、區公共租賃住房搖号尚未辦理入住手續的家庭,仍可參加此次意向登記。搖中的家庭隻能選租一套公共租賃住房。
    申請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資産發生變化,未如實申報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賃住房準入标準的,不得進行意向登記,不得參加搖号配租。
    一個申請家庭隻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賃住房。考慮家庭代際、年齡結構和家庭人口等因素,配租标準原則為:
家庭人口
家庭構成
配租套型
1人
單身(包括未婚、離異、喪偶)
小套型
2人
夫妻及子女未滿10周歲的單親家庭
中套型
子女年滿10周歲的單親家庭
大套型
3人以上
夫妻及子女
    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及配租管理辦法〉的通知》(京建法〔2011〕25号)的第十三條規定:
    (一)廉租住房、經濟适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家庭(以下簡稱“三房”家庭)優先配租;
    (二)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除“三房”家庭以外,2011年12月1日起已按照“三級審核、兩級公示”程序獲得公共租賃住房配租資格的家庭)成員中有60周歲(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過大手術人員、重度殘疾人員、優撫對象及退役軍人、省部級以上勞動模範、成年孤兒的,可優先配租。
    三、意向登記
    此次公共租賃住房意向登記采用網上登記方式,即通過《海澱區保障性住房意向登記系統》進行網上登記并确認,具體時限及方式如下:
    (一)登記時限
    符合入圍條件且有意向租賃此次配租房源的申請家庭,須于2014年5月23日(含)至2014年6月3日(含)期間進行網上意向登記,并于2014年6月4日前(含)到原申請街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進行确認。逾期不登記或登記後未進行确認的,視為放棄參加此次搖号配租。
    (二)網上登記
    申請家庭登錄區政府網站、區房管局網站(網址為 http://www.bjhd.gov.cn/ http://hdfgj.bjhd.gov.cn/ ),點擊“海澱區保障性住房意向登記系統”進行登記。網上登記截止日期為2014年6月3日17:00(含)。超過時限後,登記系統自動關閉。系統用戶名為申請人身份證号碼,密碼為申請人身份證号碼後六位。
    申請家庭不具備上網條件的,可到原申請街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使用公用電腦進行網上登記,并由街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進行指導。
    (三)登記确認
    申請家庭在進行網上登記時,須核對本家庭配租套型和優先配租情況。
    對配租套型和優先配租情況無異議的,申請家庭須打印《北京市海澱區意向登記家庭登記表》,簽字确認後,由申請人持身份證、備案通知單和登記表原件于2014年6月4日前(含)到原申請街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進行确認。
    對配租套型和優先配租情況有異議的,由申請人持身份證、備案通知單于2014年6月4日前(含)到原申請街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進行核實。核實無誤後,申請家庭打印《北京市海澱區意向登記家庭登記表》并簽字确認。
    确認時,廉租家庭、經濟适用住房家庭和限價商品住房家庭須填寫《“三房”輪候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登記表》,由原申請街鎮住房保障工作人員錄入住房保障信息平台,生成以GLH開頭的公共租賃住房輪候編号,以便後續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已具備GLH開頭的公共租賃住房輪候編号的家庭不再填寫《“三房”輪候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登記表》)。
    (四)資格變更
     申請家庭情況發生變化的,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須于2014年5月28日前(含)到原申請街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變更:
    (1)單親2人戶家庭,子女年滿10周歲的;
    (2)申請家庭增加新生兒的;
    (3)2011年12月1日起,按照“三級審核、兩級公示”程序通過備案獲得公共租賃住房配租資格的家庭符合優先配租條件的。
     上述家庭未在規定時限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變更的,以原配租套型和優先配租情況為準。
     四、租金補貼
    意向登記家庭搖中選房順序号後,可按《關于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對象及租金補貼标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建法〔2012〕11号 )文件要求,提出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的申請,申請條件和補貼标準如下:
    (一)租金補貼申請條件
    1、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或廉租住房租金補貼資格的家庭通過公開搖号方式承租公租房的。
    2、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城鎮戶籍家庭承租公租房并同時具備以下四項條件的:
    (1)申請當月前12個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
    (2)除承租的公租房外,無其他住房或雖有其他住房但已騰退;
    (3)3人及以下家庭總資産淨值57萬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總資産淨值76萬元及以下;
    (4)所承租的公租房須通過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公開搖号方式獲得。
    (二)租金補貼标準
 
家庭類型
租金補貼占
房屋租金的比例
租金補貼
建築面積上限
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資格的城市低保家庭
95%
50平方米(超出面積的租金不予補貼)
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資格的其他家庭
90%
取得廉租住房市場租金補貼資格的家庭
70%
人均月收入1200元及以下的其他家庭
50%
60平方米(超出面積的租金不予補貼)
人均月收入在1200元(不含)以上1800元(含)
以下的其他家庭
25%
人均月收入在1800元(不含)以上2400元(含)
以下的其他家庭
10%
    申請家庭可根據項目租金标準和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标準,計算家庭可享受的補貼額度,估算家庭實際承擔的租金情況,以确定是否進行登記。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改革辦公室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備注:我校教職工如有意向申請的可咨詢62332775,耿老師,校工會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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