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校園控煙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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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位:
《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8号)已由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于2014年11月28日通過,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現将控煙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園内除指定的室外吸煙區以外,其他所有室内外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校園内重點控煙區域包括教學樓、辦公樓、圖書館、實驗室、食堂、體育館、醫院、學生公寓、附小等。
二、學校設置了5個室外吸煙區(張貼有吸煙區的标識),分别位于辦公樓南側、機電樓南側、逸夫教學樓西側、經管樓南側、學生活動中心北側,請吸煙人員到指定吸煙區吸煙。
三、學校設立控煙監督員,監督檢查師生員工和外來人員的吸煙行為。控煙監督員有權勸阻、記錄違反控煙、禁煙規定的吸煙者,請廣大師生員工給予配合。
四、全體師生員工均有義務要求在禁止吸煙區的吸煙者立即停止吸煙。
請各單位結合《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8号)和《北京科技大學控煙管理辦法(試行)》(校發〔2011〕62号)的要求,認真做好無煙校園的創建及校園控煙工作。
附件:1.《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
2.《北京科技大學控煙管理辦法(試行)》
附件1: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pdf (163.75 KB) |
附件2:校發〔2011〕62号(北京科技大學控煙管理辦法(試行)).pdf (146.11 KB) |
北京科技大學控煙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