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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集团tyc234cc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複試與錄取工作方案

發布日期: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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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及《北京科技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與錄取工作規定》要求,我單位将在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原則基礎上,開展2018年度複試錄取工作。為嚴明招生紀律,保障複試工作的順利進行及錄取工作公平公正,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 組織管理
成立學院研究生複試錄取領導小組,組織指導複試的各環節工作,所有參與複試工作的教師,都要秉承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嚴格按照工作規範落實各項工作。
1. 領導小組
組 長:陸俊 趙雨
成 員:魏增産、曲紹衛、吳群芳、時立榮、侯登華、韓學周、郇建立、孫雍君、崔俊貴、楊雄、遲松
秘 書:王偉、王淑萍
職 責: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要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的教師參與複試工作,加強對複試教師的培訓,嚴肅招生紀律,規範複試程序。具體職責如下:
1)依據本辦法制定并組織實施本培養單位複試工作辦法;
2)組織複試考試、面試、評卷以及試題安全保密工作;
3)成立本單位各學科(專業)複試小組并指導複試小組制定複試細則、落實複試考核的具體内容、評分标準和複試程序;
4)組織協調本單位筆試考場安排、監控視頻備份以及各複試小組複試面試錄像錄音及備份工作;
5)負責協調處理本培養單位複試工作中出現的成績複核申請及相關争議;
6)負責解釋本培養單位複試錄取工作結果。
2. 複試小組
按考試科目組成複試(專業課)命題小組,命題小組一般由具有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職稱人員組成,小組人員承擔的工作及身份對外保密。小組人員不得對考生進行補習、輔導,不得透漏考試内容、閱卷情況及考試結果等内容。
按招生學科(專業)組成複試綜合面試小組,對考生的專業素質、外語口語及聽力、綜合能力、誠信及思想品格等進行考核。小組由不少于3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或相當水平的人員組成,成員中包含2名經驗豐富、外語水平較高的人員。
有直系親屬報考的人員不得參加相關的複試工作,命題、面試小組成員由領導小組審批。
職 責:各複試小組應全面掌握學院制定的複試工作辦法等,在結合本學科特點、培養目标和培養方案基礎上,确定考生專業及綜合面試、外語測試、心理測評等綜合能力考核的具體内容、評分标準、複試程序,并負責具體實施。
複試過程須全程錄像錄音,複試結束後将視頻音頻文件交學院招生領導小組保存備查。同時,複試小組應結合考生面試情況,現場獨立評分,就考生主要優缺點作出結論性評價并詳細記錄于複試考核表。
3. 複試監督與複議
(1)信息公開與監督管理
我院複試工作辦法、各專業招生人數以及參加複試所有考生的初試成績、複試成績、總成績等重要信息,均在研究生院網站及本學院網站上向社會公布;綜合面試過程采取全程錄音或錄像;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及研究生院對我院複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2)監督舉報
複試錄取期間,學院設考生接待與舉報電話,保證考生申訴渠道暢通。在學校紀委的指導下,由學院黨委具體監督複試工作,接受投訴和舉報,及時發現并處理問題,對于有異議的結果進行複議,并将複議結果電話通知考生本人。監督投訴電話(學院黨委辦公室):62334218 ;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接待投訴電話:62332484,電子郵箱yzb@ustb.edu.cn;紀檢監察部門受理投訴電話:62332307。
(3)考生複議
複試錄取期間,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受理實名的書面複議申請,反應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複試小組進行複議。
二、準備工作
1. 複試教師的培訓
複試(專業課)命題前,學院負責人就考試形式、基本要求、保密規則、注意事項等對命題小組成員進行培訓;複試面試前,由領導小組成員對各學科(專業)的面試小組成員及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内容包括:面試紀律、評分标準、錄取要求、注意事項等。
2. 複試考生的資格審查
由領導小組指定專人對參加複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在報到時提交相關材料(見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北京科技大學2018年碩士學位研究生複試注意事項》)。
三、複試工作
(一)複試分數線及要求
(1)統考的考生實行差額複試,複試比例一般為專業實際招生指标(不含推免生、專項計劃)的120%左右。各專業進入複試分數具體如下:
1.一志願全日制學術型考生複試資格
招生專業
初試成績
基本要求
招生人數
(不含專項計劃)
推免生
人數
複試
比例
複試
人數
調劑人數
1
民商法學
319
9
1
125%
10
0
2
經濟法學
324
8
0
113%
9
0
3
公共管理(報考01-06方向)
353
14
2
117%
14
0
4
公共管理(報考07-09方向)
349
5
0
120%
6
0
 5
社會學
357
7
1
133%
8
0
 6
文藝學
345
6
0
117%
7
4
2.一志願全日制專業學位考生複試資格及調劑人數
招生專業
初試成績
基本要求
招生人數
(不含專項計劃)
推免生
人數
複試
比例
複試
人數
調劑人數
1
法律碩士(法學)
315
25
1
117%
28
20
2
法律碩士(非法學)
315
28
3
120%
30
8
3
社會工作
315
25
1
120%
29
0
 
 
 
 
 
 
 
 
3.一志願非全日制專業學位考生複試資格及調劑人數
招生專業
初試成績
基本要求
招生人數
(不含專項計劃)
推免生
人數
複試
比例
複試
人數
調劑人數
1
法律碩士(法學)
315
20
0
120%
24
24
2
法律碩士(非法學)
315
20
0
120%
24
23
3
公共管理(MPA)
165
71
0
120%
85
69
4
社會工作
315
20
0
120%
24
24
(1)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各專業進入複試總分不低于245分。
(2)報考社會工作單獨考試的考生,進入複試初試成績總分不低于270分。
(3)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各專業進入複試初試成績總分不低于180分。
 
(二)調劑政策
1、接收調劑專業及接受調劑人數
我院文藝學,公共管理(MPA)、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社會工作(非全日制)專業學位接受少量外校第二志願考生,學院将結合本單位需調劑專業的特點、研究項目及指導教師的研究方向等,并綜合考慮招生名額、生源質量、生源結構等情況擇優進行調劑。
2、調劑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調劑考生須符合國家調劑要求,并符合我院調劑專業規定的報考條件,初試成績達到國家公布的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各專業的要求。
3、所有調劑考生,均須經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3月23日,調劑服務系統正式開通後,有調劑意願的考生盡快在“調劑服務系統上”填報志願,我院将擇優在24小時之内網上通知考生參加複試,24小時内未收到我院複試通知的,系統自行解鎖,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願。
三、複試程序
1. 複試信息确認及繳費
考生于3月24日晚12:00前登錄研究生院網站“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進行複試信息确認,具體流程詳見《北京科技大學2018年碩士學位研究生複試注意事項》。 
2. 複試資格審查
3月26日上午8:30至10點,集中受理複試考生的複試報到及資格審查工作,考生報到時須提交的材料請登錄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看《北京科技大學2018年碩士學位研究生複試注意事項》。
報到地點
複試專業
文法樓210
文法學院各專業
3. 複試時間及地點安排
(1)專業課筆試
筆試科目
筆試時間、地點
相關專業
考試用具
參見招生簡章
3月26日晚上7點至10點,地點将于報到當天公布
全日制學術型各專業
簽字筆
(2)專業面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面試時間為3月27日至28日,具體時間地點将于報到當天公布。
4、複試内容及形式
複試總成績滿分為350分,其中複試筆試滿分150分,采取閉卷形式,考試時間為3小時;綜合面試滿分150分,重點考察考生綜合素質、專業素養和創新精神與能力,内容涵蓋心理素質、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思想品德、舉止和禮儀等;(3)外語測試50分。按專業分組進行,重點考察考生外語的聽、說能力以及專業表達能力。
報考我院公共管理(MPA)、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社會工作不設專業筆試與外語筆試,面試要求按學校《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與錄取工作規定》執行。
5、複試體檢
體檢時間: 3月27日 上午7:30-9:30
體檢地點:北京科技大學校醫院
具體要求詳見《北京科技大學2018年碩士學位研究生複試注意事項》
6、思想品德考核和政審
複試結束,我院招生領導小組将拟錄取考生名單提供本單位黨委,開展政審工作。各培養單位黨委,通過調取複試合格考生檔案,綜合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進行政審。
四、錄取工作
(一)複試成績總分350分。各學科(專業)按照考生總成績(總成績=初試成績+複試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總成績分數相同,按照初試總成績排序;初試總成績且複試成績相同,按照複試專業筆試成績排序。
有調劑考生的專業,優先錄取本專業第一志願複試合格考生。
(二)專業課筆試低于90分、綜合面試成績低于90分、外語測試缺考、複試總成績低于210分、同等學力加試低于60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及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拟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後,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試院相關要求在學校研究生院官網和本學院官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五、複試監督與複議
1. 信息公開與監督管理
複試工作辦法、招生人數、參加複試考生的成績(初試、複試)等重要信息,均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及本院網站上公布;
綜合面試過程采取全程錄像錄音;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及研究生院對我院複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2. 考生複議
複試錄取期間,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受理實名的書面複議申請,反應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有關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進行複議。
3. 監督舉報
在學校紀委的指導下,由學院黨委具體監督複試工作:接受投訴和舉報,發現并處理問題,監督有異議結果的複議并通知異議提出人。
學院監督投訴電話:010-62334218。
六、聯系咨詢
學院辦公室(文法樓213)王老師
電話:010-62332752
本辦法經研究生院審核批準後在研究生院和學院網頁公布。若與上級文件、規定沖突,以上級的文件、規定為準。
本方案由文法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文法學院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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